短期档案几年销毁一次(短期保管的档案保管多久)
一般单位仅仅会将员工的档案保存两年就会销毁,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在两年之后员工的人事档案就不存在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短期档案几年销毁一次?
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1987 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一、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一般可保留两年,期间可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一直为其保留,避免以后的纠纷。
二、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短期保管的档案保管多久?
档案保管期限是指档案在相应时间内被有效保存并可供利用。期限可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而短期的保管期限通常为10年以内。本文将探讨档案短期保管期限的定义、细节和注意事项,以帮助更好地理解和维护档案。
首先,档案短期保管期限是指针对特定项目的短期保存需求而设定的保存时间。这些项目包括日常行政记录、定期报告、会议记录等。通常,短期保管期限为1至5年,具体时间根据档案类型和内容的实际需要而定。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具有重要时效性的档案,如统计数据、市场调查报告等,也可能需要短期保管。
在设定档案短期保管期限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设定合理的保存时间,避免过度保存;二是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档案保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是要充分考虑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潮等。
然而,现实中许多组织和个人往往忽视了档案短期保管的重要性,导致档案丢失、损坏或过期,从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档案短期保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综上所述,档案短期保管期限的定义和设定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法规进行,同时需注意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通过加强档案短期保管的意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档案,从而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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