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档案多久可以销毁(员工档案保存多久可以销毁)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离职档案多久可以销毁?
作为人力资源从业者,日常中我们除了与人打交道,还要和数不胜数的纸质材料打交道。由于工作要求的特殊性,部门中的每一页纸都不能随意丢弃,而是进行销毁。同样的,与员工有关的任意文件、资料,也不能随意销毁,因此要说公司纸质资料最多的除了财务部门,恐怕就是人力资源部门了,因为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都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保存。
那么有的小伙伴就会问了,员工离职后,他的档案资料也不能销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因此,离职员工的合同文本及其相关资料需要保存。
为避免相关劳动风险,HR们在实操中切记做到以下几点: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保存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资料、工资相关资料、在职时考核资料、离职资料(劳动者提出离职的书面文件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达成的协议等文件)及其他档案信息等。
员工档案保存多久可以销毁?
一、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一般可保留两年,期间可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一直为其保留,避免以后的纠纷。
二、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三、单位迟迟不出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当未拿到离职证明造成了损失,如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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