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假冒产品管理规定(发现假冒产品怎么处理)
北京销毁报废中心,是文件销毁信息载体处置的机构,是经工商及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正规资质的,能够销毁各种涉密文件档案、纸质资料、财务账册、银行卡、IC卡、公司公章、过期食品、服装销毁、电子产品、缺陷产品、过期药品、假冒商品等涉密介质的销毁公司。
北京销毁报废中心,自建有封闭销毁场地,拥有采用国外先进技术的大型全自动破碎机,压缩打包机,配备专门的押运车辆,可提供装运服务,每日可销毁处理各种介质材料30吨以上。本公司有严格的销毁处理流程,整个销毁过程全程监控录像,保证快捷,专注。且可以开具销毁业务的正规销毁证明,如客户需要,还可以提供整个销毁过程的录像资料,以备存档查验。
北京销毁报废中心的销毁流程:
1、咨询产品报废销毁中心。
2、提供所报废的清单及对产品销毁的程度要求。
3、制定产品销毁综合处理方案。
4、报废产品安全转移至产品销毁现场。
5、全程监督(录像、照片)产品销毁处理过程。
6、双方核实确认报废产品销毁的数量及满意程度。
7、产品销毁处理公司开具《产品销毁证明》报告。
8、开具凭证。
9、销毁程序结束。
10、后期回访优化销毁方案。
销毁假冒产品管理规定
在一些人印象中,市场执法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直接烧毁或掩埋就可以。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
第一:坚持依法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应坚持依法处置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坚持无害化处理原则,防止在销毁过程中二次污染,杜绝露天焚烧、简单填埋、随意堆放或倒入城市管网等行为;应坚持杜绝再流通原则,仅去除非法附着的假冒商标,不足以允许该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第二:要坚持分类处置
拟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如原材料可回收利用,优先以拆解、冶炼、化浆等改变原始用途或形状的方式对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侵权假冒商品和经拆解后产生的废物,应根据其物理特性或性质进行分类处置。
属于危险物品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稳定化预处理后,再交由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处理。
其中,危险废物类(含医疗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且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电子废物类应优先交由具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拆解、利用或自转;其他固体废物类应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加工或焚烧、填埋企业处理;液态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他类型侵权假冒商品,遵循上述处置办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处置。
第三:要严格污染防控
受托承担销毁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环境监测和管理条件,根据侵权假冒商品的性质选择相适应的无害化销毁方式,并加强销毁过程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发现假冒产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假冒侵权产品处理一般是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工商部门对假冒产品处理就要依据法律对其进行责令改正、没收产品、罚款这三种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假冒伪劣的产品情节严重是会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是指销售金额达到5万,或者货值达到15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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